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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学院党委委员分工与职责 (2020年4月通过)

  • 来源:经济法学院
  • 发布者:经济法学院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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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经济法学院党委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党委委员会的决议,各党委委员根据分工各自承担相应的职责。

    一、党委书记主要职责:负责主持党委的日常工作,分管党建工作、工会工作、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具体是:

1.主持本级党组织全面工作,是学院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传达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各项决定,研究制定党组织工作计划并督促执行。主持党组织有关会议,研究相关议题并作出决定。

2.负责学院思想政治工作,是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带头联系党支部、联系师生、联系人才,带头讲党课、听思政课,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与错误思想作斗争,经常与党员谈心谈话,主动关心、慰问老党员和困难党员群众。

3.负责学院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和管理监督工作,是学院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带头抵制“四风”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和教风学风建设。

4.负责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5.抓好学院基层党支部建设,学院发展党员及党员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6.支持学院工会和共青团、学生会等群团组织工作,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发挥作用。

7.抓好党委委员的学习,按时召开党委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挥党委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8.制定党委中心组、党员和职工三个层次的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并负责督促和检查工作。
    9.
负责督促、检查党委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10.完成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党委副书记、院长的主要职责:负责党的人才工作与群众工作,分管学院人才队伍建设与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具体是:

1.负责优秀人才的引进、选拔、培养与管理,做好学科发展人才队伍建设。

2.负责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与日常管理工作,是履行院长职责过程中的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保密工作、意识形态工作与廉洁教育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三、专职党委副书记的主要职责: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和学院学生工作。具体是: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抓好学风建设,规划学生各项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2.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指示及有关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相关学生管理制度。

3.对学生党建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认真抓好学生党支部建设,抓好学生发展党员和学生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

4.负责学生评优评先及学生违纪处分工作。负责学生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助学贷款等初审把关工作和学生勤工助学等学生管理工作。

5.负责学生辅导员和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学生工作理论研究和实践锻炼,探索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途径。 

6.做好学生安全稳定工作。深入学生班级和宿舍了解情况,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定期分析研判学生思想动态和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7.分管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指导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的组织建设和活动开展,指导学生创建文明班级、文明宿舍的工作,抓好学生精神文明建设。

8.负责学院毕业生就业和创新创业的指导和服务、新生入学教育及军训等工作。

9.完成校党委、院党委交给的其他方面的工作。

四、党委组织委员的主要职责:负责党的组织工作。具体是:

1.了解和掌握党委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支部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支部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材料,向党委会提出表扬和鼓励的建议。

3.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手续;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具体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4.做好党员管理工作,根据学院党委实际情况,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搞好评选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组和优秀党员活动,接转组织工作;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五、党委宣传委员的主要职责:负责党的宣传思想工作。具体是:

1.根据每个时期党的工作任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贯彻学校党委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宣传学校和本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做到人人皆知、深入人心

2.准确掌握本单位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特别是网络舆论情况,提出宣传教育工作建议,及时进行引导疏通,并组织实施。

3.加强学院专业文化建设。努力营造读书学习的书香校园文化氛围。 

4.负责向院内外的宣传报道,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积极宣传学院党员、群众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营造争先创优的氛围,形成团结向上的合力

六、党委纪律检查委员的主要职责: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具体是:

1.了解并向学院党委和上级纪委反映本单位党员执行纪律情况。

2.协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向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3.管理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检查、处理党员违犯党纪的案件,同各种违犯党纪和败坏党风的行为作斗争。

4.对受党纪处分的党员进行考察教育。

5.协助党委委员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七、党委统战委员的主要职责:负责党的统战工作。具体是:

1.对党员进行党的统战政策教育,提高党员做好统战工作的积极性。

2.经常了解统战对象的政治思想、工作表现、业务能力等情况,做好安排、使用和培养工作。

3.经常与统战对象保持联系,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4.具体抓好统战政策的落实,向党委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学院统战工作情况。

八、党委青年委员、保卫委员的主要职责:负责学院的青年职工工作与安全保密工作。具体是:

1.加强对学院青年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教育青年职工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热爱本职工作,精通业务,积极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做出贡献。
  2.
做好学院党员和群众安全保密观念的宣传教育工作与安全保密检查、管理工作。
  3.
及时了解师生思想变化,掌握舆情,抵制分化渗透活动,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维护政治安全,出现问题及时报告,保证师生政治思想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