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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经济法学论坛第163期】北京大学邱国玉教授主讲《非法律学者视角的环境与能源领域的法学与法律问题》

  • 来源:经济法学院
  • 发布者:经济法学院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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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829日晚730分,由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举办的长安经济法学论坛在雁塔校区经济法学院资料室举行。

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邱国玉为同学们做了《非法律学者视角的环境与能源领域的法学与法律问题》的专题讲座。讲座由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院长王莹莹副教授主持。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永宁教授,环境法学教研室主任韩利琳教授、薛亮副教授作为与谈人,经济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强力教授、李雅萍副教授、陈娟丽副教授、李亚菲老师、常鑫老师、邱东副教授以及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经济法专业的研究生参加了此次讲座。

讲座中邱国玉教授首先揭示了此次讲座的目的即为专业做技术的学者与法律学者之间的学科交叉与碰撞。引用案例提出了法律执行不力的根源究竟是什么等一系列深刻问题;以北大在深圳设立的国际法学院为例,指出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所面临的困境,阐明交叉学科以及交叉性研究思维在学术研究中的重要意义,鼓励环境法以及相关法科专业的学生尽可能多的涉猎其他学科的知识。邱教授以其诙谐幽默、言简意赅,深入浅出的方式,得到了各位教授、老师和同学们阵阵掌声。

互动环节,李永宁教授用个人经历阐释了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界限问题,以跨界水资源的法律问题和内陆水跨界的法律问题为例,也揭示出环境法学是一门交叉性极强的学科,同时也指出法学调整对象社会关系中包含自然关系而自然关系也与自然科学紧密相连;同时在执法方面,以秦岭北麓为切入点,探讨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相关问题。韩利琳教授通过分享自己的求学经历证实了跨学科研究效果显著,并指出了我国现今在排污许可方面缺乏总量控制的指标控制等问题,指出环境标准、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科学之间的关系,提出当前立法过于笼统导致行政执法存在难题。薛亮副教授则通过青海调研,以青海省西宁市污水厂污水处理ppp模式为例,提出法律制度在指定过程中缺乏有限的制衡,也缺乏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的程度不够。同时王莹莹副院长以在实务中遇到的天然气特许经营问题,提出了政府诚信的重要性。李雅萍副教授、陈娟丽副教授以及常鑫老师都发表了自己关于环境与法如何结合的观点。

在评议总结环节,2017级环境法专业以及2017级经济法专业的学生代表就讲座带来的反思以及英文论文的写作问题向邱教授请教。最后,王莹莹副院长总结本次讲座,感谢邱教授提出的交叉研究思维,使得老师以及同学在日后的研究和学习中都受益匪浅,具有很大的启发意义和指导作用。最后表达了对邱教授的不吝赐教和真诚指导的衷心感谢,希望大家都能得到真正的收获。本次讲座在各位与会者意犹未尽的讨论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