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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经济法学院2022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考核测评实施细则

  • 来源:经济法学院
  • 发布者:经济法学院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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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西北政法大学2022年推免生综合考核测评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2021年9月7日经济法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现将《经济法学院2020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考核测评实施细则》予以公布。

一、考评内容构成

考核测评实行百分制,由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两部分构成,其中学习成绩占85%,综合素质占15%。

二、学习成绩计算

学习成绩为各门课程考试(核)分数乘以该门课程学分数后累加再除以总学分数所得的成绩,再乘以85%。计算公式如下:

Z=[(A1×B1+A2×B2+……An×Bn)/B1+B2+……Bn]×85%

Z代表加权学分成绩,A代表某一门课程成绩,B代表某一门课程学分数。

三、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计算

综合素质测评满分为15分,由科研与创新能力、奖励、社会工作三个部分构成,分值分别为8分、4分、3分。

凡申请人在某一方面得分超过该方面满分的,按该方面满分计算 。

(一)科研与创新能力(满分8分)

1、构成

科研与创新能力由公开发表论文、论文获奖、学术竞赛与科研项目构成。其中,论文发表分值最高不超过6分。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计分,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2、论文公开发表

(1)公开发表论文是指在学术出版物上发表的论文。学术出版物包括核心刊物、一般刊物和公开出版的学术论文集。

其中,核心刊物是指以下汇览中所列刊物:《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要览》、《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文重要期刊目录》、《百种重点社科期刊》。一般刊物是指新闻出版署批准的统一刋号的学术刊物。公开出版的学术论文集是指有统一出版号的论文集。

(2)专业学术论文发表于核心刊物的,每篇计6分,第一作者6分,第二作者2分;一般刊物的每篇计2分,学术论文集每篇计2分,第一作者2分,第二作者0.5分,累计计分不超过4分;非专业学术论文公开发表每篇1分,累计计分不超过2分。本校学生学术刊物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每篇1分,累计计分不超过2分。一般新闻报道、文艺作品不计分。公开发表的论文不包括增刊论文和用稿通知。

(3)学院将组建专家组对论文进行公开答辩、评审,予以认定。

3、科研项目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并结项,项目负责人4分,参与人2分。

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并结项,负责人3分,参与人1.5分。

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结项,负责人2分,参与人1分。

上述项目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计1分,参与人计0.5分。

4、经学院同意参加或认可的专业学术竞赛

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每次最高计2分,其中一等奖2分,二等奖1.7分,三等奖1.4分,优秀奖1.0分;

获得省级奖励的,每次最高计1.5分,其中一等奖1.5分,二等奖1.2分,三等奖0.8分,优秀奖0.5分;

获得校级奖励的,每次最高计1分,其中一等奖1分,二等奖0.7分,三等奖0.5分,优秀奖0.3分。

上述学术竞赛中,同一赛事多次获得奖项,取最高分,不复计。

5、经学院同意参加或认可,以本院学生名义参加的专业学术论文、征文活动获奖

国家级论文、征文获得奖励:每篇最高计3分,其中一等奖3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2分,优秀奖1.5分;

省部级论文、征文获得奖励:每篇最高计2分,其中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分,优秀奖0.5分;

校级论文、征文获得奖励:每篇最高计1分,其中一等奖1分,二等奖0.8分,三等奖0.5分,优秀奖0.3分;

院级论文、征文获得奖励:每篇最高计0.5分,其中一等奖0.5分,二等奖0.3分,三等奖0.1分。

(二)奖励(满分4分)

1、国家奖学金:每次3.5分;国家励志奖学金:每次0.5分;

2、省级奖励:每次2分;

3、校级特等奖学金:每次2分;团员标兵、团干标兵:每次1.5分;

4、校级一等奖学金:每次1分;校级二等奖学金:每次0.5分;优秀团干:每次0.5分;优秀团员、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每次0.3分;

5、非专业学术比赛及学生活动(主持人大赛、演讲与朗诵比赛等)及其他各类奖项校级以上(含校级)奖励:每次1分;院级:每次0.5分;

6、以上奖励如为团体项目,团体成员按相应分值计分。

(三)社会工作(满分3分)

1、任校、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每届1分,最高计2分;任校、院学生会部长、副部长每届0.5分,最高计1.5分。

2、任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每届1分;其他班、团干部,每届0.5分。

3、校学生艺术团副团长、声部长与班长、团支书同等计分。

4、以上在校学生职务,多个职务计最高分。

5、任本校学生学术刊物编委会成员、编辑,每届0.5分。

6、廉洁文化教育宣传中心成员最高计2分(具体加分办法见经济法学院关于《廉洁文化宣传教育中心志愿者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加分细则》)。

7、申请人在任职期间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可按以上规定计分,未认真履职或因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或任职不到一年的,不予计分。

8、在校期间服兵役一年以上者3分。

9、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表现良好1分(须符合教育部要求)。

经济法学院2022年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建梅 倪楠

成员:李慧军 薛亮 郑艳馨 陈静媛 陈娟丽 鲁甜 李小斐

魏静 马晓玮

本工作小组同时受理异议。异议须实名向小组提出。

邮箱:jyc_mm@163.com   陈静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