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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教学科研岗位人才引进与招聘计划

  • 来源:经济法学院
  • 发布者:经济法学院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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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经济法学院

学科及专业方向

法学(经济法学)(4人);法学(知识产权法学)(2人)

学历学位

博士

联系人

倪楠 联系电话:15991851020,邮箱zfbgsgy@163.com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素养,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犯罪记录。

(二)一般应取得国内外知名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国(境)外取得的学位需获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且可以通过教育部派遣回国工作。

(三)博士毕业生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7年7月1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和高级职称、教学科研水平较高的学术骨干,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45 周岁(1977年7月1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且具备陕西省三级教授岗位聘用条件的高层次人才,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2年7月1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且具备陕西省二级教授岗位聘用条件的高层次人才,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7年7月1日后出生)。对具有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者,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招聘的青年博士原则上应同时进入我校博士后流动站做师资博士后研究工作,在站期间给予讲师最高级岗位待遇。师资博士后相关政策请咨询人事处博士后流动站管理办公室,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29-88182518。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相关待遇

(一)为具备陕西省二级以上教授岗位聘用条件者提供安家费50万元,科研启动费50万元,配备独立工作室一间,优先解决校内住房,房价按校内成本价执行。

为具备陕西省三级教授岗位聘用条件者提供安家费40万元,科研启动费40万元,配备独立工作室一间,优先解决校内住房,房价按校内成本价执行。

为教学科研岗位招聘的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人才发放安家费6万元,提供科研启动费6万元。学院配备工作室,并提供科研经费

学校按规定为引进、招聘的无住房人员提供租房补贴。

(二)对因学科建设需要而拟引进、招聘的具有高质量成果、高级别奖项的杰出人才,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由学校审定其引进、招聘待遇。

(三)学校设有长安学者、长安青年学者、长安青年学术骨干等特聘岗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聘者可同时申报相应岗位,聘期内将额外给予30万元、20万元、15万元的岗位津贴。

(四)学校对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学科研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优先解决事业编制。

(五)学校提供优质的基础教育资源,教职工子女可入学西北政法大学幼儿园、陕西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大学城校区、陕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大学城校区(初中)。

四、应聘办法

应聘者应在西北政法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c.nwupl.edu.cn)资料下载栏目下载并填写《西北政法大学应聘人员登记表》,并将相应的报名材料(《登记表》、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科研成果、获奖等相关材料)原件扫描后压缩打包以附件形式同时发送至各单位联系人邮箱和人事处邮箱。邮件名称和附件名称统一书写为“应聘岗位-毕业院校-专业-学位-本人姓名”。人事处联系人:刘老师,联系方式:029-88182596,nwuplszkzp@163.com。

学校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包含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廉政等)、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

五、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以陕西省及我校相关规定为准,由西北政法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诚邀海内外优秀学者加入,有意者请致电联系人:倪楠,电话:1599185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