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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2021年推免生综合考核测评办法

  • 来源:经济法学院
  • 发布者:经济法学院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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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西北政法大学2020年推免生综合考核测评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经济法学院2020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考核测评实施方案》予以公布。 

一、考评内容构成

综合考核测评实行百分制,由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两大部分构成,其中学习成绩占85%,综合素质占15%。

二、学习成绩计算

各门课程(其中所计通识选修课,不超过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学分修读要求)成绩乘以该门课程学分数后累加再除以总学分数所得的成绩,再乘以85%。计算公式如下:

Z=[(A1×B1+A2×B2+……An×Bn)/B1+B2+……Bn]×85%

Z代表加权学分成绩,A代表某一门课程成绩,B代表某一门课程学分数。

三、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计算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满分为15分,分科研与创新能力、奖励、社会工作三个部分,各块满分分别为8分、4分、3分。凡申请人在某一方面得分超过该方面满分的,按该方面满分计算。

(一)科研与创新能力(满分8分。其中,论文类加分累计不超过6分,由所在学院以公开答辩、专家组评审等形式予以认定;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计分,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1.论文与科研项目类

1)公开发表专业学术论文(不包括增刊论文和用稿通知;下同),第一作者,每篇4分;第二作者,每篇1分。

2)在本校学生学术刊物发表专业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每篇2分;第二作者,每篇0.5分。

3)获得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并结项,项目负责人4分,参与人2分;省级负责人3分,参与人1.5分;校级负责人2分,参与人1分;上述项目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计1分,参与人计0.5分。

4)获得所在学院科研立项并结题,项目负责人2分,参与人1分。

5)公开发表非专业学术论文每篇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一般新闻报道、文艺作品不计分。

2.专业学术竞赛与双创竞赛

1)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每项为4分。

2)获得省级奖励的,每项为3分。

3)获得校级比赛奖励的,一等奖,每项3分;二等奖,每项2分;三等奖,每项1分。

4)上述各项奖励第一作者按相应分值X 1计分,其他作者(或成员)按相应分值X 0.5计分。

5)同一赛事多层次获奖取最高分,不重复计算。

(二)奖励(满分4分)

1.获国家奖学金,每项3.5分;国家励志奖学金,每项0.5分。

2.获校级特等奖学金,每项3分;一等奖学金,每项2分;二等奖学金, 每项1分。

3.获校社会奖学金,每项1分。

4.获得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知识类竞赛体育、艺术类等竞赛及其他各类奖项的,省级及以上每项2分,校级1分。

以上奖励如为团体项目,团体成员按50%计分。

(三)社会工作(满分3分)

1.校、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校学生艺术团副团长、声部长,各班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2分;校、院学生会部长、副部长,年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班班委会成员、团支部委员,1.5分。

以上学生干部兼任多个职务者,按最高加分计分一次。

2.本校学生学术刊物编委会成员,2分;编辑,1分。(按最高加分计分一次)

3.在校期间服兵役一年以上者,3分。

4.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表现良好,3分。

5.申请人在任职期间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可按以上规定加分;如没有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或因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或任期不到一年的,不予加分。

6.学生承担其他社会工作的,如需加分,应经学院审核同意,且加分以1分为限。

经济法学院2020年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长:义海忠

成员:李建梅 李慧军 王莹莹   李雅萍 孙栋 魏静 李冬冬 

本工作小组同时受理异议。异议须实名向小组提出。

邮箱: ddw_lyp@163.com 李雅萍

经济法学院

202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