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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经济法学院2018年接收推免生复试方案

  • 来源:经济法学院
  • 发布者:经济法学院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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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西北政法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精神,为了全面衡量推免生、综合考核选拔考生的实际水平,保证录取质量,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坚持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坚持在复试过程中,积极吸引优秀生源,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

二、申请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纪律,品德优良,身体健康,在学校学习期间未受任何处分。

2.申请人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院校,并且申请人必须是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CET4考试成绩达到425分或达到相应水平。

4.考生复试时须携带的材料:

①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或其它相应证明材料;

③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④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学术成果证明的复印件。

5.复试工作按照《西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量化管理办法》组织进行。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面试及英语测试。

6.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①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

②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③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

④体检不合格;

⑤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

三、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推免硕士生复试工作小组

长:强力

员:李永宁、杨巧、谢德成、曹中辉

(二)学院推免硕士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选聘复试科目的命题教师,并负责审核试卷的准确性及合理性。

(三)学院推免硕士生复试工作小组根据需要,按专业成立复试专家组。复试专家组应由不少于5名硕士研究生导师组成,设组长、秘书各1名。

四、招生计划

各专业招收的推免硕士生总数不得超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50%

五、时间安排

1.复试面试日期:

经济法学专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知识产权法学专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专业:20171011日,地点:雁塔校区行政楼三层经济法学院会议室。

2.学院将于1014日前,将复试结果报研究生教育院,并将面试记录册、笔试试卷和量化录取表报研究生教育院招生科。

六、内容及要求

复试总成绩由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三部分组成。

(一)专业课笔试:15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

(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30分。

(三)专业面试:70分,每生专业面试时间应不少于20分钟。

专业面试要求:

1.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创新和实践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此项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七、录取

学院依据考生复试总成绩由推免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名单须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学院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及时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给予回复,否则视为放弃。

八、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推免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度。由推免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二)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通过学院网上公布。

(三)实行复议制度。推免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所提出的投诉和申诉,由推免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进行复议。

联系人:曹老师02988182621

经济法学院

2017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