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招生计划调整,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研究并报研究生院审核,按照量化总成绩拟补录经济法专业苟雪梅、张渤;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专业樊富、曹芳、孙彬彬;知识产权法专业王莉雯、王丹丹。
公示期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7日内以书面形式报我院2023年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拟录取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思想政治素质及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将按规定取消录取资格。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及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录取审查通过后,方可正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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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