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下午,经济法学院与陕西银保监局合作共建清廉金融文化教育基地与教学实践教育基地签约仪式在长安校区天平楼B101举行。陕西银保监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田宝与西北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察专员肖道远出席签约仪式,陕西省银保监局纪委副书记兼纪委办公室主任马雪芹、陕西省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党宏明、陕西省保险行业学会专职副会长李鹏、陕西省保险学会专职副会长马军炜、西北政法大学纪委正处级纪检员黄静、经济法学院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及陕西银保监局部分工作人员、经济法学院教师代表共计20人参加了签约仪式。仪式由经济法学院党委书记李建梅主持。
首先,马雪芹阐述了此次合作的背景。经济法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义海忠教授介绍了学院发展状况及学院目前开展教学实践基地的情况。
经济法学院副院长倪楠与陕西省银保监局纪委副书记兼纪委办公室主任马雪芹代表双方进行签约。
肖道远与田宝共同为清廉金融文化教育基地揭牌,义海忠与马雪芹共同为教学实践教育基地揭牌。
田宝书记表示,双方的合作共建标志着陕西清廉金融文化“高校思政教育品牌”建设和多形式共建教学实践基地掀开了新的一页,双方要继续积极探索,开展更多深层次合作,发力智库建设、地方金融法治建设、课题研究和人才培养。通过平台建设,陕西省银保监局将发挥更大的作用与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形成协同育人、专业合作的新型合作模式。
肖道远书记代表我校对陕西银保监局和各行业协会长期以来的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此次合作是政府部门推动下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是理论与实践的一种深度结合,是新时代背景下经济运行和法治理论建设的有效融合。清廉金融文化是文化自信的一种体现,是经济与文化的一种结合。同时,对经济法学院提出要求,希望学院借助平台,更好地探索教书育人、培养学生和支持老师参与社会服务的新模式。学院要充分发挥自身在经济法、金融法领域的影响力,更好的服务陕西地方金融法治建设,培养出更多更优秀的金融法治人才,服务陕西,为陕西实现追赶超越做出贡献。
本次合作既是经济法学院进一步加强师生廉洁教育的新举措,也是一次理论界与实务界相结合、以党建推动学院事业发展并进而促进学院与实体部门产学研相结合建设的新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