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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法学会房地产法学研究会换届暨房地产法理论与实务问题研讨会成功举办

  • 来源:经济法学院
  • 发布者:经济法学院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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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法学会房地产法学研究会换届暨房地产法理论与实务问题研讨会成功举办

陕西省法学会房地产法学研究会换届暨房地产法理论与实务问题研讨会112日上午在西北政法大学顺利召开。此次大会由陕西省法学会、西北政法大学主办,摩达法律策略研究院、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承办。大会完成了陕西省法学会房地产法学研究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并就诸多房地产法学理论与热点实务问题进行了研讨。

换届大会由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义海忠教授主持,第一届理事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省律师协会会长韩永安就上届研究会开展的工作向大会作了汇报。会议表决通过了省法学会房地产法学研究会《章程》(修订版),选举产生了第二届理事会和常务理事、秘书长、副会长、会长。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义海忠教授当选为新一届研究会会长。新任会长表示,法学研究应当自始至终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法治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的领导,走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即要注重理论研究,又要捕捉焦点热点法律实务性问题,为保房地产市场稳定、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贡献智慧。陕西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副会长杨建军对新产生的理事会及新一届理事会班子表示热烈祝贺。他强调,新一届理事会要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以来中央有关建设法治中国的各项精神,特别要注重学习和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法治思想,不断加大对房地产行业所涉及到的的法学理论问题的深入研究,创新研究方式,推进研究成果转化,注重培养优秀人才加强人才储备,促进中央房地产政策的贯彻实施,为民有所居、房住不炒的房地产市场新理念的扎实推进,做好制度供给方面的理论研究和探讨。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博士生导师王健教授代表学校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对上一届房地产研究会所作贡献予以高度肯定,并对本届房地产法学研究会今后开展研究及其他工作提出了三个新的高标准要求。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省法学会房地产法学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会长黄河教授,代表上一届理事会表示祝贺的同时,也给予本届理事会诸多期望。他还就目前我国房地产领域诸多新问题、尤其是城市房地产法管理法、土地管理法修改热点问题阐释了自己的观点。

大会第二阶段由摩达法律策略研究院院长段秋关教授委托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教授傅瑜负责主持。期间,专家学者针对房地产实务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发表了很多新的观点并提出了颇具价值的解决方案。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院长程淑娟教授、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小洁律师、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杨春平教授、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研究所李军波讲师、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焦和平副教授等相继做了精彩发言,就房地产开发实务中的若干民法基本问题、房地产资产证券化之REITS相关法律问题、司法重整程序在化解困境城棚改项目中的特殊意义和实际运用问题、村社合一经营体制下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问题、房地产领域的知识产权问题等诸多热点问题提出了自己独到的见解。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杨为乔副教授、田静婷副教授针对以上发言做出了精彩点评。各位专家学者的精彩发言充分展示了他们扎实的专业功底与高度的社会责任心,得到了与会嘉宾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