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1日上午,陕西省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会成立大会暨消费维权创新法律问题研讨会在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校务楼二楼学术报告厅顺利召开。本次大会由陕西省法学会、西北政法大学主办,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承办,一百多名来自各个高校、研究机构、律师事务所、工商等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和新闻媒体的嘉宾和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
成立大会由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义海忠教授主持,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郑艳馨教授介绍陕西省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会申请成立情况,陕西省法学会研究部王华清主任代表省法学会宣布对陕西省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会成立的批复,义海忠教授主持表决通过《陕西省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会章程》,来自社会各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代表共125名理事组成了理事会,并选举产生了由郑艳馨教授任会长,由倪楠、薛亮、权彦敏、张敏、王新、王新宽、丁辉、王尊仁、李明9人任副会长,由陈红霞、彭立峰等6人组成的秘书级成员,以及54名常务理事,陕西省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会正式宣布成立。
(陕西省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会成立大会)
(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义海忠教授主持)
(陕西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杨建军同志授牌、揭牌)
其后, 新当选的首任会长郑艳馨教授作表态发言,承诺研究会将严格遵守中国法学会以及陕西省法学会的工作要求,遵循研究会的章程,为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学研究与实践活动而不断努力,就像其所设计的会标一样,“共同携手,共遵法意,共护权益,共铸辉煌”。西北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校工会主席李平安研究员代表西北政法大学致辞,希望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会成为沟通高校和实务界的一个平台,成为一个懂专业、有文化、高水平的研究会。陕西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杨建军同志对陕西省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会的成立表示祝贺,指出研究会要注重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结合,发挥好学术平台的作用,履行好建言献策的职能。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会长河山教授致辞,指出陕西省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会的成立,对于推动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理论和实务的结合具有重要意义,并宣布接收陕西省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会为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的团体会员,同时对研究会工作提出了“讲政治,重理论,抓焦点,持之不渝地抓惩罚性赔偿,做事靠大家,讲奉献”6点期望。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处长黄力同志致辞,希望研究会不断产出新成果,就实务部门在解决消费维权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献计献策,为实务部门研究和解决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提供专业支持。
(陕西省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会首任会长郑艳馨教授作表态发言)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会长河山教授宣布接收陕西省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会为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的团体会员)
(西北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校工会主席李平安研究员致辞)
(陕西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杨建军同志致辞)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会长河山教授致辞)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处长黄力同志致辞)
研究会成立当天举办了消费维权创新法律问题研讨会。研讨会由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会新任会长郑艳馨教授主持,5位嘉宾做了精彩的主题发言。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会长河山教授作主题为“共享经济下消费维权问题研究”的发言,就当前一些消费侵权典型案例及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所做的相应工作进行了介绍,并对小额消费维权难、法人维权难、公益维权难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消保处高晓军主任作主题为“推动陕西省消费维权工作的几点建议”的发言,对陕西省消费维权工作状况尤其是“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进行了分析介绍,并对解决消费侵权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建议。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薛亮副教授作主题为“市政公用事业领域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初探”的发言,其主要向与会代表展示了市政供水企业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令人触目惊心的事实,并提出围绕“供水安全”,运用系统论范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立法构想。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田静婷副教授作主题为“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研究”的发言,其主要以《电子商务法》为背景,对网络消费侵权案的类型及其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丁辉律师作主题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热点问题研究”的发言,其主要针对消费者隐私权保护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对消费者信息泄露现状及其成因与严重危害进行了探讨。大会在热烈的气氛中落下帷幕。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消保处高晓军主任作主题发言)
(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薛亮副教授作主题发言)
(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田静婷副教授作主题发言)
(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丁辉律师作主题发言)
陕西省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会成立及消费维权创新法律问题研讨会的顺利召开,不仅宣布了陕西省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会的正式成立,而且加强了专家学者与实务部门之间就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研与实践工作的沟通。本次大会的召开,必将对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及相关立法工作,推动陕西乃至全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发展产生积极而重大的影响。
(撰稿人:郑艳馨、杜坤、张小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