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0日上午,经济法学院倪楠副教授受邀为陕西省“市县”工商局长做关于《电子商务法》解读的报告。倪楠老师回顾了我国电子商务二十余年的发展历程,讲解了《电子商务法》的立法背景、立法过程、亮点和特色。为工商系统的干部逐条讲解了新颁布的《电子商务法》的相关法律条文,说明了这些条文在实际监管中如何应用、标准如何,如何实施自由裁量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是政府调整、企业和个人以数据电文为交易手段,通过信息网络所产生的,因交易形式所引起的各种商事交易关系,以及与这种商事交易关系密切相关的社会关系、政府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013年12月7号,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启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立法进程。2018年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电子商务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电子商务法》集中体现为保障并支持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的促进法;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的平台法;用户和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法;也是一部倡导绿色发展的法。此次立法将电子商务的主要模式和业态纳入调整范围,明确了电子商务经营者特别是平台经营者的义务与责任,规范了经营者办理工商登记和免于登记的情形,赋予了市场监管部门以及其他各相关部门规制网络违法行为的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