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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集合教授应邀为甘肃省环保厅进行生态文明与环境公益诉讼专题辅导

  • 来源:经济法学院
  • 发布者:经济法学院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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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日,应甘肃省环保厅之邀,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院长、陕西省法学会环境与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安市法学会环境与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李集合教授为甘肃省环保系统进行了主题为“生态文明理念下环保机关依法处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理论与司法实务”的法制视频专题辅导培训。本次培训由甘肃省环保厅副厅长孙玉龙主持,面向全省进行视频直播,在兰省厅领导、机关干部、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在兰州主会场参加会议,甘肃省各州市和矿区环保局全体干部、各县区环保局分管领导等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总计600余人。

会上,李集合教授从生态文明与生态文明理念、环境公益诉讼的基本理论、环保机关的工作理念和行政责任,以及环保机关如何依法处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等四个方面,结合自己的研究成果和典型案例,阐诉了生态文明与环境公益诉讼的内在联系,并就当前环境保护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李集合教授指出,生态文明是指人类在长时间的历史实践当中所创造的积极的、优秀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法治文明、制度文明的成果的综合,以及人们对生态利益、生态权利、生态安全、生态秩序的优秀的、积极的理论、学说、价值观、思想及认识的统一体。而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是对环境公共权益予以救济的一种新型诉讼,是我国保护环境公共利益的需要,是实施环境法关于环境公益救济责任规定的需要,也是我国环境司法实践的需要。环保机关要积极履行职责,正确应对环境公益诉讼,作为原告时要处理好同法院、被告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作为被告时要认真对待检察建议,及时说明情况或形成整改方案并加以落实,避免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

在总结阶段,孙玉龙副厅长围绕当前环境保护工作形势,就如何更好推进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二是进一步提升环保法治建设工作水平;三是切实抓好祁连山生态破坏问题整改。确保全省生态环境安全工作有序高效进行。

12时整,专题培训会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