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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教研室

陈静媛 副教授

  • 来源:经济法学院
  • 发布者:经济法学院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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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静媛,女,汉族,副教授,1975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劳动法学,劳动法诊所教学。

1999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2007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

代表作有:《我国体面劳动的现状及完善措施》(《青海社会科学》20105月);《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权益保护法律缺失核算及其路径研究》(《青海社会科学》20139月);《产品组合复杂度与组织创新绩效权衡分析》(《价值工程》20138月);《情境教学法在法学教育中的应用》(《陕西教育(高教版)20122月》《农民工工资支付法律问题研究》(《陕西教育(高教版)》20119月);《论和谐社会下我国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问题及解决对策》(《劳动保障世界》201610月);《劳动合同订立中的告知义务》(《西部法学》2014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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