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晚,我院邀请厦门大学法学院徐国栋教授在长安校区天平楼AJ13做《民法的人文精神》专题学术报告,我校马克思主义教育研究院院长刘进田教授作为与谈嘉宾参加报告。报告会由经济法学院副院长王莹莹副教授主持。全校近300名本科生参加报告会。
徐国栋教授首先讲述了“民法的人文精神”产生背景,引出民法观念中“新人文主义对物文主义”的争论,并对该争论进行了详细解读。
与谈人刘进田教授谈到,讲述内容由浅到深,并从哲学范畴将其分为四个观念层:有哲学根据的民法学,有人文哲学根据的民法学,有绿色人文哲学的民法学,有人本价值精神的民法学。
最后,徐国栋教授对在场师生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详细回答,并谈到民法研究是无休止的,立足于人本精神是社会现实的选择,也是永恒不变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