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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经济法学论坛第176期】厦门大学法学院徐国栋教授主讲《民法的人文精神》

  • 来源:经济法学院
  • 发布者:经济法学院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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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日晚,我院邀请厦门大学法学院徐国栋教授在长安校区天平楼AJ13做《民法的人文精神》专题学术报告,我校马克思主义教育研究院院长刘进田教授作为与谈嘉宾参加报告。报告会由经济法学院副院长王莹莹副教授主持。全校近300名本科生参加报告会。

徐国栋教授首先讲述了民法的人文精神产生背景,引出民法观念中新人文主义对物文主义的争论,并对该争论进行了详细解读。

与谈人刘进田教授谈到,讲述内容由浅到深,并从哲学范畴将其分为四个观念层:有哲学根据的民法学,有人文哲学根据的民法学,有绿色人文哲学的民法学,有人本价值精神的民法学。

最后,徐国栋教授对在场师生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详细回答,并谈到民法研究是无休止的,立足于人本精神是社会现实的选择,也是永恒不变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