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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交流

倪楠教授受邀参加第22届全国经济法前沿理论研讨会暨第28期经济法三十人论坛

  • 来源:经济法学院
  • 发布者:经济法学院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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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至20日,第22届全国经济法前沿理论研讨会暨第28期“经济法三十人论坛”及青年圆桌论坛在武汉顺利召开。会议由北京大学经济法研究所、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主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联合承办。7月19日9时,湖北经济学院校党委副书记、校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博士生导师组组长刘大洪教授主持开幕式。中共湖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湖北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刘太平,《中国法学》副总编辑王莉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姚莉,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院长邱秋,北京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张守文教授先后致辞。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张守文以《经济法新型责任形态的理论拓掘》为题,作会议基调发言。随后,与会专家学者分别就“经济法责任形式的理论前沿”、“经济法责任形式的法理基础”、“经济法责任形式的实施机制”及“市场规制法领域的责任形式”四个分议题深入研讨交流。

我院倪楠教师受邀参加了会议,并以《信用监管、监管信用——信用责任》为题做了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