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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交流

我院义海忠教授、田静婷副教授参加“中国土地法制与乡村振兴战略会议联盟第七届学术研讨会”

  • 来源:经济法学院
  • 发布者:经济法学院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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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中国土地法制与乡村振兴战略会议联盟第七届学术研讨会在嘉兴学院举行,来自全国各地上百名高校、研究机构和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齐聚浙江嘉兴南湖畔,共商“土地法治百年的理论突破与制度创新”这一议题。此次研讨会由中国土地法制与乡村振兴战略会议联盟、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主办,嘉兴学院中国共同富裕研究院承办,《土地法制科学》《法学家》《经济法论坛》《中国不动产法研究》《法治研究》《嘉兴学院学报》等杂志编辑部协办。此次研讨会通过凤凰网进行线上同步直播30万人在线观看了会议实况。我院义海忠教授、田静婷副教授应邀参加大会并做主题发言

本次研讨会以“土地法治百年的理论突破与制度创新”为主题,分为主旨演讲、共同富裕:中国共产党土地法治百年经验与时代贡献、宅基地要素市场化改革的法制保障、乡村振兴法律主体的法理阐释、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法制保障、土地管理法的新进展等多个单元,主会场与分会场同时进行,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陈小君教授通过线上主持第一单元主旨发言环节,并在总结时强调,第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土地制度革命解决了农民生存和发展问题,其贡献可与夺取政权相提并论。第二,集体所有权制度不得撼动。精准把握我国土地使用权功能性定位的内容,探索中国土地法治变革发展最基础、最细节的内容,加强理论与实践的勾连。西北政法大学韩松教授着重从《民法典》依据宪法确立了公有制的土地所有权制度、与公有制相适应的用益物权制度、公法与私法相结合规范和完善土地民事权利等角度分析了《民法典》对土地权利探索与贡献。武汉大学法学院孟勤国教授从特别法人所有权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之间的关系、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成员权界定以及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等角度对特别法人下集体所有权问题进行了阐释。吉林大学法学院房绍坤教授从坚持党的有力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和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三个方面总结了中国共产党农地制度变革的百年经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高圣平教授聚焦土地经营权的登记问题,从经营权性质与登记能力、土地所有权派生的土地经营权登记规则、土地经营权首次登记行政许可、土地经营权再流转与土地经营权转移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登记等方面分别作出阐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高飞教授以我国土地管理制度立法进展和发展为主题,围绕土地管理制度发展与立法现状、特点及其取得的成就和土地管理法制现实需求与未来发展等内容通过线上展开阐述。嘉兴学院文法学院丁关良特聘教授对建党百年来农村土地政策法律制度演变进行了回顾,总结了制度演变过程中产生的启示,重点对我国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的未来发展作出了展望。

我院义海忠教授主持了学术研讨会主会场的第二单元:共同富裕:中国共产党土地法治百年经验与时代贡献,并在学术研讨会分会场围绕土地用益物权的征收补偿、耕地保护制度理论与实践、宅基地盘活利用的试点经验与制度规范、土地用途管制与土地利用规划制度完善等问题进行了主题发言。我院田静婷副教授在学术研讨会主会场的第三单元,围绕宅基地资格权的性质与权能、宅基地资格权的立法路径、宅基地资格权的退出与农民居住权保障和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与规制等问题在大会上进行主题发言。

研讨会闭幕式由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程雪阳教授主持,嘉兴学院城乡一体化研究院欧阳仁根教授作会议总结,西北政法大学法学院义海忠教授代表下届研讨会承办方接受会议联盟会旗并作发言。

此次研讨会召开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之际,在红船启航地举行具有深刻的意义,与会专家学者在交流探讨中寻求中国土地法治理论突破与制度创新,为共同推进土地法制建设的发展,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