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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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 |
李建梅 |
成员 |
王莹莹、李慧军、强力、谢德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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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 |
车东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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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组 |
杨巧、郑艳馨、薛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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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复试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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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事项 |
时间 |
地点(雁塔校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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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
3月26日(14:30—17:30) |
西北政法大学雁塔校区行政楼3楼经济法学院资料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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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笔试 |
3月27日上午 (8:30—11:30) |
经济法:三教3606(67人)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知识产权法:三教3607(3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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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面试 |
3月27日下午(14:00—21:30) |
经济法 第一组:三教3307 第二组:三教3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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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三教3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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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三教3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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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三教3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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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复试的方式 |
现场笔试+现场面试(面试顺序于面试前30分钟在面试教室抽签确定,请考生提前30分钟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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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复试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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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科目参见“西北政法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s://grs.nwupl.edu.cn/qsxx/ssqs/77177.htm)附件,满分150分。 面试由各个专业组织专家进行,分为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综合能力考核、同等学力加试,满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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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复试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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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按照本方案第2项“复试安排”中的时间地点进行。 面试程序为: 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30分 2.专业综合能力考核:60分 专业综合能力考核重点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对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本考核分为两个环节:首先,各专业围绕本专业复试科目(详见经济法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内容考核,主要采取考生抽选题目后现场回答的形式;其次,导师自由提问。复试组最终根据考生答题情况、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分别独立打分,取平均值作为考生成绩。 (3)同等学力加试:10分 同等学力考生以同等学力加试成绩量化计算,满分为10分。非同等学力考生(本科以上学历)直接加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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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复试须提交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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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诚信复试承诺书》,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 (二)应届考生提交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往届考生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的政审表1份,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 (五)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证明英语水平的材料、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成绩单等体现综合能力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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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专业招生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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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55人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13人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7人 知识产权法学:7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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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疫情防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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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笔试全程、面试全程必须正确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前进行体温检测,超过37.3度的发热考生,将按照学校的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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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录取办法(含成绩量化办法、复试比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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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我校根据当年的生源状况,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20%比例划定当年复试分数线。 (二)按照《西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录取量化管理办法》进行换算排序,最后以量化总成绩从高到低原则录取。量化总成绩满分计500分,具体评分标准为: 1.初试总成绩乘以50%作为量化基础分。 2.复试总成绩(满分250分)=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同等学力加试成绩。 3.量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复试总成绩 (三)凡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总成绩低于150分、政审不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接到拟录取通知后3日内须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西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一式三份,定向单位签字盖章后提交电子版至研招办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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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学院咨询电话 |
029-88182621 |
11.学院复议监督电话 |
029-88182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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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电子邮箱 |
caozhonghui.ok@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