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综述
2018年12月1日,由陕西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主办,西安思迈尔财税集团承办,西安思迈尔税务师事务所、西安世久达会计师事务所、摩达法律策略研究院协办的学术研讨会在西安蓝溪国际大酒店隆重召开。来自陕西省法学会、西北政法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西安工程科技大学、陕西科技大学、西安财经学院、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陕西省税务局、西安市税务局、以及律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实务部门的200余位专家学者参加了此次会议。
本届年会学术研究内容丰富,会议举办效果颇佳,较之往届年会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会议高效、有序。本届年会分开幕式、理论研讨、案例讨论、工作总结四个阶段。第一阶段由陕西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西北政法大学杨为乔副教授主持,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刘剑文教授给予了视频致辞、陕西省法学会赵敏女士代杨建军专职副会长宣读了致辞,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强力教授、西安思迈尔财税集团张宇董事长也分别做了大会致辞。第二阶段的理论研讨,主题发言人西安市国税局政策法规处魏春田处长、西北政法大学席晓娟副教授、西安思迈尔财税集团张宇董事长围绕本次年会主题做了精彩发言,主题评议人陕西省税务局个税处陈亮处长、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胡志军总会计师、西安交通大学宋丽颖教授做了精彩点评。会议第三阶段的案例讨论中,在陕西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北大学王鸿貌教授的主持下,与会专家学者西北政法大学傅瑜副教授、西安市税务学会姚轩鸽秘书长、西安盈科律师事务所财税专委会雒毅主任、西安市税务局个税处赵亮副教授就案例站在不同的视角进行了剖析和讨论。最后,陕西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西北政法大学戴芳教授对研究会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和展望。
二是会议议题切合2018年新个税法改革的主题。本届年会以“自然人税收法律风险与应对”为主议题,围绕新个税法的亮点、问题以及法律风险进行了研讨。首先,由西安世久达会计师事务所李玉鑫副所长对新个税法进行了解析;其后,魏春田处长介绍了新个税法的六大亮点,指出新个税法实现了从分类到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简并了应税所得项目、提高了综合收入的免征额、拓宽了低税率级距、增加了反避税条款等,同时,他指出本次税法改革中明显向中低收入者倾斜,将更利于调节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第三位发言人陈亮处长向大家介绍了新个税法实施以后的税改红利,并向大家推荐了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鼓励大家据实申报纳税;第四位发言人西北政法大学席晓娟副教授从增加财政收入、国家宏观调控、收入分配、国际竞争等视角分析了个税法的变革原则及变革方向;第五位发言人张宇董事长站在金税三期、ITS、新个税法视角下剖析了自然人的涉税法律风险及防范;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胡志军总会计师、西安交通大学宋丽颖教授对会议主题进行了评议。
三是实现了理论与实践的高度结合,增强了年会的实务性。本次年会案例研讨部分,以“范冰冰偷税案”为例展开了相关法律问题的热烈讨论。案例研讨环节由王鸿貌教授主持,对于范冰冰偷税案,王教授提出了六个问题,一是如何认定范冰冰行为的性质?二是范冰冰利用工作室隐瞒收入的行为如何看待?三是对范冰冰的罚款是否适当?四是范冰冰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五是范冰冰案为什么会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六是范冰冰案给我们哪些启示?傅瑜教授提出大家应思考违反税法与道德的区别,从方法论的角度就范冰冰案件涉及的税务登记、税务申报税务、信息公开、处罚期限等问题阐述了见解;姚轩鸽秘书长从社会契约论和税制改革角度提出纳税人使用公共资源应该征税,并提出优良的税制应该符合人性,只有这样才能够增加物质总量;雒毅主任律师从行政法与刑法的角度阐述了“逃税”与“偷税”的区别,并提出纳税人的信赖利益应当受到保护;赵亮副教授提出该案件的道德边界和法律边界,同时也指出该案件中存在纳税人对税收洼地的滥用问题。
四是会议讨论激烈,多次形成观点的碰撞,学术交流内容十分丰富。在理论研讨环节,对于新个税法的亮点也是难点的专项附加扣除问题大家讨论非常热烈,胡志军副会长认为专项扣除要坚持依法扣除,同时扣除标准应当统一且便于操作;宋丽颖教授认为个人所得税改革难度十分大,涉及方面非常多,因此新个税法一旦要求个人开始自行纳税可能会造成个人风险问题,应做好应对准备。在案例研讨阶段,对于傅瑜教授提出的“范冰冰案件中税务机关的处理是否公正?”这一问题,王鸿貌教授给予了回应。自由讨论阶段,西安交通大学李香菊教授表示我国已经进入CRS系统,未来高净值人群应遵守税法、防范涉税风险;西北政法大学王周户教授认为,在我国现实情况下,自然人纳税意识和纳税能力十分欠缺,加之纳税系统的复杂性将导致我国新个税法实施后可能会产生很多问题、同时税务行政诉讼案件也将大量增加。
总之,本届年会议题贴合实际、交流热烈、成果丰富,是陕西省财税法学界水平颇高的一次年会。此次年会充分重视财税法理论研究与财税实践活动的有机结合,强化理论研究成果对财税实践活动的指导,实现了理论研究与实践需要的有效互动,为推动依法治税、繁荣财税法研究探索出了新的路径。
撰稿人:刘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