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9日13时30分,中韩法治论坛——2018学术交流会在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正心楼二楼资料室如期举行。本次论坛由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承办。
本次论坛特邀韩国国立庆尚大学、韩国民事法学会副会长姜大成教授、全旭教授、崔元凖教授,我校经济法学院强力教授、丁岩林副教授、常鑫博士做主题报告。出席本次论坛的专家有经济法学院院长义海忠教授、副院长倪楠副教授、杨为乔副教授、朱时敏副教授,民商法学院谢鹏远副教授,行政法学院周敏副教授及我校硕博研究生,共计80余人。论坛由经济法学院副院长王莹莹副教授主持,刑事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兼外国语学院韩国语系主任朴宗根教授翻译。
会议首先由经济法学院院长义海忠教授做开幕致辞。义海忠教授首先代表西北政法大学对远道而来的四位教授及与会专家的拨冗莅临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义海忠教授对双方情况作了简要介绍,韩国国立庆尚大学成立于1948年,是韩国著名的国立综合大学,以其优秀的教学质量享誉韩国。经济法学院是西北政法大学二级学院之一,成立于1985年,现设六个教研室、四个硕士学位和一个博士科研项目,共有64位教职工,其中15位正教授,31位副教授。陕西省有十一个法学研究会依靠经济法学院成立,经济法学院多位老师在法学研究会担任要职。中韩法治论坛的举行以及各位教授的来访必将加强中韩两国法学界的学术交流与研究,建立中韩两校更加密切的合作关系。
学术报告单元,韩国国立庆尚大学、韩国民事法学会副会长姜大成教授首先发表题为《第四次产业革命与土地法》的演讲报告。姜大成教授以第四次产业革命带来的社会各领域的变化为缘由,强调科技双刃剑效应最终带来立法层面的变革。在科技对韩国公有经济发展趋势的影响之下,重新界定共有经济以及土地的概念,并对土地立法的调整完善作出应对措施。
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强力教授以《市场化债转股的法治对应》为题做主题报告。强力教授结合中美贸易之战和习近平总书记在金融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以及我国宏观杠杆率和企业杠杆率过高的现状,对债转股的重启背景、政府政策内容、基本原则、基本措施、阶段成效及问题与困难等逐一刨析讲解。强教授以案列分析形式阐述了四种市场化债转股的模式,并总结了四大模式的共通点和差强人意的地方。最后,强老师提出对债转股的法治对应,指出本轮市场化债转股,法治化是核心。市场化债转股应具有良好的法治化环境,应建立各主体收益共享机制和激励机制,优化股权退出渠道,创新债转股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加快制定实施细则,防范债转股过程中的道德风险。
韩国庆尚大学全旭教授以《论金融消费者保护制度》为题做学术报告。全教授认为韩国金融法律体系虽已有比较完善的发展,但仍需进一步完善。韩国金融委员会掌握着金融政策的制定权以及金融监督权,这种一元制模式不利于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因而需要出台“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律案”。全教授着重强调法案应包括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商品进行具体化划分,金融商品销售机构和金融商品咨询机构的登记制度和说明义务以及新设惩罚金制度等具体措施。
经济法学院丁岩林副教授发表题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在行政诉讼中的适用》的报告。丁教授以陕西省咸阳市环境保护局与西陈杨寨村民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纠纷一案导入社会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利害关系人的概念。报告主要介绍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关于“社会环境影响评价”的演变,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性质和法律上利害关系的给予界定,着重解释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法律利害关系的认定问题。
韩国庆尚大学法学院崔元凖教授做《为第三者利益签订的合同中受益人的意思表示》的主题报告。崔教授对比中国、韩国、日本关于第三者契约利益的法律规定的异同,引入对第三人契约界定的争议问题,直接取得说还是承诺取得说。在对第三人契约的立法渊源纵向对比分析不同国家不同时期各派学说的基础上,崔教授发表自己的观点——契约成立时,第三人立即享有权利。
经济法学院常鑫博士报告的题目为《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制度探析》。常鑫老师的报告从五个方面进行详尽阐释,一是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的产生对于化解“保全难”问题的需要。二是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的法律关系、属性及作用。三是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之合法性基础以及对《民事诉讼法》中“担保”的界定。四是保全责任保险对保全申请人道德风险的影响及规制。五是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对保全错误认定的影响问题。
与谈环节,由民商法学院谢鹏远副教授主持。杨为乔副教授主要评析全旭教授关于韩国金融消费者保护的研究报告,杨老师对比分析中韩两国金融消费者保护制度的异同,肯定了韩国《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律案》中金融商品类型化等亮点。也对报告中将金融消费者保护定位为“政策性手段”以及韩国《资本市场法》与《金融消费者保护法案》的关系问题等提出疑问。全旭教授对此一一做出回应。
行政法学院周敏副教授对丁岩林副教授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在行政诉讼中的适用》的报告进行点评,提出我国行政诉讼中利害关系人认定标准等问题,丁岩林副教授从环境法角度对涉及的行政审批、监理和利害关系人界定等问题作了专业地回答。
经济法学院朱时敏副教授认为姜大成教授的《第四次产业革命与土地法》的报告是一个非常有意义的话题。关于姜教授提及公共经济的问题,他表示可从公共产品的概念界定方面,以及对承担公共职能的私人产品契约自由的限制问题和对承担公共职能的私人产品的限制补偿问题等方面进行研究。姜大成教授也就上述问题与朱时敏老师进行了交流。
在自由谈论环节,常鑫博士针对同学提出的保险公司承保中调查环节的疑问给与了详细的回答。在实际生活中,保险公司在承保环节会借助律师进行调查研究,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得到的信息会存在一定的偏差。崔元凖教授也对此问题介绍了韩国的相关情况。
韩国国立庆尚大学姜大成教授做总结发言,他表示非常荣幸参与此次论坛的讨论,并给予西北政法大学与会师生高度的评价及美好的祝愿。
会议结束后,全体嘉宾和师生合影留念。
18时30分,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落幕。
撰稿:王 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