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娟丽,女,汉族,中共党员,副教授,法学博士,环保法教研室副主任,党支部书记。主要研究方向为环境保护法和国际环境法。
2004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2007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获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法学硕士学位;2013年毕业于重庆大学,获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法学博士学位。
主讲课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动物保护法》、《环境与资源概论》、《企业环境责任与诉讼法律实务》等。
科研成果
主持课题:
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集体林权改革背景下林业碳汇法律问题研究》(2015F015)
陕西省科学发展计划项目《清洁发展机制立法问题研究》(2015KRM110)
陕西省教育厅人文社科专项《陕西省林业碳汇法律机制研究》(15JK1769)
西北政法大学优秀青年人才项目《我国清洁发展机制实施的法律问题研究》(09XJC007)
主研课题: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立法问题研究》(13CFX098)
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基于粮食安全的我国应对气候变化法律路径的优化研究》(15YJC920079)
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基于“五大发展理念”的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区域协调法律机制研究》(2016PY14)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新常态视阈下我国雾霾多元共治模式法律保障机制研究》(16SKGH138)
西北政法大学教学研究改革项目《基于创新人才培养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课程教学模式改革与实践》(XJY201508)
重庆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气候变化背景下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律问题研究》(CDJXS10082222)
专著、教材:
合著《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能力建设法制保障研究》(重庆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领导干部法治教育读本》(陕西新华出版传媒集团,陕西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等专著,参编《环境资源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环境法》(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等教材。
学术论文:
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我国林业碳汇存在的障碍及法律对策》、《清洁发展机制在我国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中的地位及巩固》、《“后京都时代”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减排量购买协议的法律风险》、《我国清洁发展机制立法的理性思考——基于我国<应对气候变化法>即将出台的背景》、《日本公害诉讼中律师的作用及启示》、《林业碳汇国际法规则的谈判及我国的应对》、《国外环保警察及启示》、《关于建立我国西部生态林补偿制度的思考》、《成果为本教学模式在环境法教学中的应用研究》等二十篇,其中核心期刊八篇,三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一篇获重庆市级论文评选二等奖,一篇获校级科研成果三等奖。
获奖情况
2017年12月,西北政法大学“支部书记讲党课比赛”优秀奖。
2017年6月,西北政法大学“优秀共产党员”。
2016年9月,西北政法大学“师德先进个人”。
2016年4月,西北政法大学“青年教师讲课比赛”优秀奖。
2015年10月,第二届“全国高校教师微课教学比赛”优秀奖。
2015年10月,陕西省“首届高校教师微课教学比赛”二等奖。
2015年10月,西北政法大学“教师微课教学比赛”一等奖。
2014年11月,第十四届“重庆市期刊好作品评选”二等奖。
2014年12月,西北政法大学“优秀本科生导师”。
2012年6月,西北政法大学“2006-2010年度优秀科研成果奖”三等奖。
2008年12月,西北政法大学“工会积极分子”。
2007年6月,西北政法大学“优秀党支部书记”。
2007年4月,西北政法大学“工会积极分子”。
个人电子邮箱:jjfxycj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