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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与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暑期实习项目(第二期)开班动员会在上海举行

  • 来源:经济法学院
  • 发布者:经济法学院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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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上午,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与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暑期实习项目(第二期)开班动员会在上海举行。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学院副院长肖新喜,宝山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谷晓丽出席动员会并讲话。宝山法院其他班子成员、业务庭负责人、带教法官代表,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带队老师张兴浩、张玉滢以及实习生参加。动员会由宝山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小国主持。

会上,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肖新喜在讲话中对此次实习项目从筹划安排到落地实施对上海市宝山法院表示高度肯定与感谢。他表示,专业实习是法学生训练知识和培养能力的必需环节,是书本知识与现实对照的有效方式。他要求实习生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做到耳到、眼到、嘴到、脑到,遵守所在实习单位各项工作纪律要求,做到“专业扎实、工作踏实、作风朴实、为人诚实”。

宝山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谷晓丽表示,共同开展实习项目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承担起高素质法治人才共同培养责任。她对本次实习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坚定法治信仰,着力知行合一;二是要突出实践导向,健全培养机制;三是要创新合作方式,深化共享共建。

宝山法院政治部副主任徐辉从岗位带教实训、实务理论研习、课题调研、知行研学实践、对话交流展示等方面详细介绍了暑期实习项目筹备安排情况,并介绍了带教法官和学生结对分配情况。

带队老师张兴浩围绕实习项目的发展演进、目标要求、内容实施、实习生考核、总结表彰等方面介绍了学院“致知力行·深耕计划”暑期专业实习项目的相关情况以及项目工作的具体安排。

带教法官代表、宝山法院执行局王丽辉,实习生代表、2022级7班孟成真分别进行表态发言。

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历来重视学生的专业实习工作,始终秉承着“有始有中有总结有延伸”的理念做好学生实习工作。本次实习项目的开展,是学院不断完善教学体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及综合素质的重要举措,更是进一步深化院校合作共建,积极探索院校深度合作机制和模式,协同共育高素质法治人才的积极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