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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消费者权益保护研讨会系列专题讲座”成功举办

  • 来源:经济法学院
  • 发布者:经济法学院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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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8日至19日,“新时期消费者权益保护研讨会系列专题讲座“在西北政法大学成功举办,本次系列专题讲座共分三场,由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主办,陕西省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会、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尚公(西安)律师事务所协办。这次系列讲座,多位学术界、实务界人士以及我校数百名研究生、本科生到会聆听了讲座。

第一场:“《民法典》制定中的法律焦点”

2020年12月18日16;00至18:20第一场专题讲座在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校务楼二楼报告厅进行。本次专题讲座特邀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会长河山教授发表主题演讲-----《<民法典>制定中的法律焦点》陕西省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会秘书长、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田静婷副教授主持人,陕西省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会会长、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郑艳馨教授与谈人,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处王双元副处长以及陕西丰东律师事务所李鹏律师等嘉宾出席讲座我校教师及研究生150余人现场认真聆听了讲座。

田静婷副教授主持会议

讲座伊始,主持人田静婷老师对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会长河山教授做了简单的介绍,同学们以热烈的掌声对河山教授的到来表示欢迎。

河山教授作主题发言

主旨演讲阶段,河山教授以“学会民法,受益终生”作为讲座的核心,指出民法在社会主义法学体系中的基础性地位,强调民法在社会生活中具有重要作用,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河教授介绍了我国民法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的演进过程和背后的故事,使与会人员对民法的“前世今生”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同时还讲述了颁布《民法典》的重要意义,并重点讲述了《民法典》制定过程中的法律焦点,包括总则、物权编、合同编等各编的法律问题和争论点,鼓励在座的同学们深入研究,提高自身的学习钻研能力。

郑艳馨教授作与谈人

与谈环节,郑艳馨教授首先对河山教授的主题演讲给予了高度评价,并探讨了《民法典》体现民法和经济法融合、互鉴与共进关系

在回答问题环节,河山教授解答了与会同学关于民法与经济法无法融合的问题,强调从二者的渊源出发,确定二者的调整范围,梳理经济法的宏观调控范围,协调民法和经济法之间的关系。

同学们在认真聆听讲座

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本次讲座,使得同学们对《民法典》制定中的法律焦点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加深了同学们对《民法典》的理解,鼓励同学们深入学习、研究《民法典》,对于我校经济法学院的教学活动和人才培养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场:“数字经济条件下包容审慎监管反思与反垄断法的因应修订”

12月18日19:30至22:20第二场讲座在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校务楼二楼报告厅举行。本次讲座特邀中国法学会商业法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大学竞争法与竞争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导孙晋教授做《数字经济条件下包容审慎监管反思与反垄断法的因应修订》的主题演讲。本次讲座由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院长王莹莹副教授作主持,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会副会长、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薛亮副教授与谈,我校百余位同学积极参会,认真聆听了讲座。

王莹莹副院长主持会议

演讲伊始,王莹莹副院长对各位嘉宾的莅临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

孙晋教授作主题发言

主旨演讲阶段,孙晋教授首先介绍了数字经济时代对市场经济秩序造成的新挑战和数字经济行业发展表现出来的特征,然后从以上两方面说明了数字经济时代反垄断规制所面临的困境,指出修订《反垄断法》的迫切性与重要性。随后,孙教授在重点分析了《反垄断法》修订的主要内容后,指出反垄断法基本上能够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制度供给,即《反垄断法》无需大改,只是在具体的竞争分析过程中需要将数字经济的特征纳入分析框架并对竞争分析工具进行一定程度的革新。孙教授指出修订《反垄断法》需符合立法宗旨,应坚持谦抑性监管原则。同时,孙教授认为包容审慎不应被抛弃,该原则主要应该体现在立法之中,在执法之中应有所不同对互联网平台从严监管,不是限制数字经济和平台企业发展,恰恰是为了更好地发展。

薛亮副教授作与谈人

与谈环节,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教授薛亮对孙晋教授的观点表示了认可,同时提出不仅仅是在商业当中,在城市公共事业领域中也应融入数字化因素,在管理中将其与反垄断配合起来最终实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增加消费者的福利的目的。

互动环节, 孙晋教授与同学们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认真解答了同学们的问题。22点20分,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这次专题讲座,积极回应了数字化经济下审慎监管与反垄断法修订的热点问题,引发了同学们的广泛关注和深刻反思,对推进我校经济法教学和人才培养具有重大意义。

第三场:“经济法对“双循环”的可能回应”

2020年12月19日19:30至22:00第三场讲座在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校务楼二楼报告厅进行本次讲座特邀湖北省法学会竞争法学研究会会长、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所长、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宁立志教授发表主题演讲-----《经济法对“双循环”的可能回应》陕西省法学会房地产法研究会会长、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义海忠教授担任此次讲座的主持人,陕西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副秘书长、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讲师李军波老师为讲座与谈人,我校教师及研究生150余人参会,认真聆听了讲座。

义海忠教授主持会议

讲座伊始,义海忠教授对宁立志教授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希望同学们珍惜此次机会,认真聆听讲座。

宁立志教授作主题发言

主旨演讲阶段,宁立志教授从“双循环”的概念入手,通过高通反垄断案向大家说明了提出“双循环”的原因及其必要性。根据目前的国内外形势,宁教授指出“双循环”的重点是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充分运用拉动经济发展的三驾马车----投资、出口消费,特别是消费来促进国内大循环,开拓国内大市场,推动我国社会经济的平稳运行和发展。宁教授还提到了宏观经济的四大目标,认为“双循环”必须同时做好需求侧和供给侧两篇文章。但相较于需求侧,供给侧的作用更大,主张从产品供给、要素供给、制度供给、文化供给四方面出发,解决我国供给存在的问题,提高供给的质量和市场化程度,引导我国“双循环”的进一步发展。

李军波老师作与谈人

与谈环节,李军波老师从三个方面谈了他的感受,强调了经济法对“双循环”的回应性,要求同学们在学习过程中,把小制度放在大格局中,从全局出发,同时要重视法条之间的内在法理逻辑关系,以便提高学习效率。

22时,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落幕。此次讲座,加深了同学们对“双循环”的理解,并且还为大家的学习、思考、研究提供了新的方向,对我校经济法学院的教学活动和人才培养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