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4日19时30分,长安经济法学论坛一百六十期在西北政法大学雁塔校区行政楼三楼经济法学院资料室如期举行。本次论坛特邀《法律科学》编辑、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焦和平副教授,《法律科学》编辑、民商法学院肖新喜副教授做《法学论文的写作系列沙龙活动》的主题讲座。我院杨巧教授、韩利琳教授、吴丽萍副教授、席晓娟副教授、李艳副教授、黄政副教授、陈静媛副教授、田静婷副教授、孙山副教授、何彦新副教授、陈娟丽副教授、杨倩老师、李亚菲老师、常鑫老师、杜坤老师、张妤婕老师以及我校研究生共计50余人参加本次论坛。论坛由经济法学院副院长王莹莹副教授主持。
论坛伊始王莹莹副教授表示此次论坛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我院师生的科研能力,通过嘉宾对我们论文的点评,提高大家的论文撰写能力。论坛是一系列的活动,包括第一步前期准备,由老师提交文章;第二步提前交给嘉宾评阅;第三步,举行沙龙、嘉宾点评以及老师交流;第四步,总结建议,修改文章。本次论坛由我校《法律科学》编辑焦和平副教授和肖新喜副教授为大家的文章进行点评。
焦和平副教授首先强调了法学论文撰写中的以下几点问题:一,文章学科归属。投稿时会涉及到学科划分,如果研究问题在多个部门法中均有体现,属交叉学科时,应有侧重,明确学科归属。二,文章标题。标题会给审稿的编辑留下较为直观的印象,期刊性论文多用问题性表述,社科项目多用陈述性表述。期刊性论文着眼于问题的提出、分析和解决,应在题目中多采用问题性表述使得题目引人注意。且提出的问题应与实际紧密贴合,使论文研究具有实际意义和价值。焦老师强调提出问题时应着重分析该问题的价值,该问题的忽视在实践中是否会影响司法审判,立法上是否存在缺失,理论上是否研究空白。只有提出有价值的问题,才会有有价值的研究结论。三,文献综述。在文献综述引用时不能简单用以往的显性文献综述引用法,而应换之以隐性文献综述引用法,即在文章论证的各个部分随时呈现某一学者的观点,在整篇文章中渗透文献综述。接着他对王莹莹老师《信义义务的传统逻辑及其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引入》一文和孙山老师的《法益概念考辩》一文进行点评,中肯的提出了文章存在的逻辑结构、选题新旧以及写作方法等诸多问题。他指出论题的写作需要深厚的法学基础。若致力于概念类研究,应着重强调该概念的“新”意所在,具体体现在方法新、材料新,或者视角新。
肖新喜副教授指出法学论文写作中的关键性因素包括:一,文章题目。题目应具有新颖性,最好是新题目、小题目或者热点问题。二,文章结构。文章结构一定要完整,各部分之间要有关联,逻辑上要循序渐进。确保标题和文章之间有关联,各级标题之间逻辑顺畅、严谨,内容相互契合。逻辑严谨,论证才会充分。三,论证的深刻性、充分性。肖老师认为要从基本原理出发对所研究的问题进行论证。四,语言的流畅性、严谨性。其在摘要中表现为问题的提出是否精确,用语能否突显出该问题的重要性。五,文章的问题导向性。即该文章提出并解决了什么问题,法学研究是对策研究,无论是理论型论文、立法型论文还是司法实践性论文均以解决问题为己任,文章一定要体现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意识。肖老师表示其在审稿过程常见诸如,文章资料堆积、结构缺陷亦或深度不足等问题,而这些问题均应引起大家的注意。随后他对李艳副教授的《数字环境下思想观念的保护与公有领域的平衡》、田静婷副教授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如实的规划前提研究》、黄政副教授的《多样性视角下的动物保护法律问题研究》、杜坤老师的《保险代理人返佣行为的法律规制》认真、详细的逐一进行点评,指出文章存在的结构问题、写作方法问题等,并给予相应的修改完善建议,获得诸位老师一致好评。
论坛举办现场师生专注用心,无论提交论文与否,大家都借嘉宾对论文的点评,了解到了编辑眼中好文章的要点,并认真学习了法学论文的写作方法。22时,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