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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交流

陕西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在西北政法大学召开

  • 来源:经济法学院
  • 发布者:经济法学院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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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3日,由陕西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主办,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社会法学研究所、西安市总工会协办的“陕西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暨创新创业语境下的劳动关系法治建设论坛”在西北政法大学举办。来自陕西省法学会、陕西省社科院、陕西省总工会、西安市总工会、西安市人大、西安市人社局、渭南市人社局、西安市劳动人事仲裁院、未央区劳动仲人事仲裁院、灞桥区劳动人事仲裁院、西北政法大学、西北工业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陕西警官学院、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安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西安博途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陕西保群律师事务所、陕西金镝律师事务所、陕西法力律师事务所、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陕西瑞迈律师事务所、陕西力德律师事务所、陕西兆守律师事务所、陕西国文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西安)律师事务所、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上海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70多名代表参加了本次年会。

西北政法大学社会法研究所所长谢德成教授主持开幕式。陕西省社会法学研究会会长、西北政法大学原副校长、博士生导师郭捷教授,陕西省法学会研究部主任王华清,经济法学院院长义海忠教授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郭捷会长对各高校和实务部门百忙之中前来参会的各位,以及长期以来支持社会法研究的各单位和高校表示感谢,并对社会法学的研究提出了两点建议,一是要坚持抬头看路,研究思考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社会法学发展的关系;二是研究应脚踏实地,不仅追求成果的高质量,成果的转化,还要重视基础理论的研究。最后,郭捷教授预祝会议圆满成功,感谢参会各位在这个平台上发挥自己的智慧,贡献自己的力量。

王华清主任代表省法学会对社会法研究会今年所做的社会工作表示了肯定。围绕本次论坛主题谈了三点体会,一是要坚持法学研究的正确方向;二是法学研究要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找准研究定位,贴近当前依法治国的发展趋势,着眼社会现实研究法律;三是建立更好的讨论交流机制,把握方向、开拓视野、创新模式,加强学科、跨学科、跨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围绕立法、执法、司法进行,用更广阔的思维打造特色鲜明的交流平台机制,激发更多的法律工作者投身到工作中进行多角度研究。最后,预祝本次大会圆满成功。

义海忠院长对过去一年里支持社会法学科建设的的各单位和同仁表示感谢,对社会法学人为劳动与社会保障领域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建言献策,在很多重大现实问题、焦点案例、热点事件中积极贡献专业智慧,为法学建设提供智力支持表示肯定。义院长认为目前我国进入改革的深水区,包括劳动领域的改革与制度的建设、改革必须于法有据,这一主题非常契合“十三五”规划国家战略及我国经济建设与发展,相信陕西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在郭捷老师、谢德成老师的带领下以舍我其谁、时不待我的状态,坚持正确的导向,站在理论与实践前沿,勇于创新,积极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投身依法治国背景下的社会法建设。

本次论坛围绕“创新创业语境下的劳动关系法治建设”的论坛主题,共17位在“共享经济下的劳动关系认定”、“劳动合同法及其修改”、“创新创业中的劳动关系与社会救助法律规制”三个单元下作了主题发言并进行了讨论。经济法学院谢德成教授、张妤婕博士分别作了“劳动关系认定的理论难点”、“共享经济时代劳动关系认定的初步思考”的主题发言,徐芳宁副教授在与谈中发表了重要观点。谢德成教授以为什么要认定劳动关系为切入点,深入剖析了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结合方式发生变异的情况下六种用工模式劳动关系认定的难点,并提出了应对思路。张妤婕博士从共享经济的概念、影响入手,结合优步案例分析了共享经济下用工形态与传统用工形态的不同。徐芳宁副教授认为,相较于工厂立法时代,数字时代事物变化迅速,传统劳动法需要适度调整以适应变革。此外,陕西师范大学法律系主任穆随心副教授、陕西警官学院雷虹副教授、陕西省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主任陈全律师等人士在年会上发表重要观点。

最后,陕西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谢德成教授对本次会议作了总结。谢教授肯定了社会法研究会的功能、对各位代表的发言进行了简短的点评、并强调了社会法研究中应当注意的七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