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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学活动

经济法学院举办学生干部培训系列讲座第三讲

  • 来源:经济法学院
  • 发布者:经济法学院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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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大学生心理建设、提高学生干部和舍长对班级同学心理健康的关注度。3月31日中午,经济法学院在天平楼AJ11举办了“爱国主义·薪火相传”爱国教育活动之学生干部培训会第三讲。各年级辅导员、19级、20级各班班团干部以及各宿舍舍长240余位同学参加。学工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刘一辉老师以“心理委员及宿舍长心理危机识别与同辈咨询技术培训”为题,向大家细致讲解了心理危机的识别与预防工作。讲座由学院团委书记王文老师主持。

刘一辉老师首先介绍了心理危机的概念与识别方法,她认为心理危机在当代大学生群体中十分普遍,并且难以避免,常会导致严重的后果,因此必须通过外界干预来消除危机。学生干部与寝室长作为学校心理工作的基层网络,具有极其重要且不可替代的作用。她指出分辨心理危机的表现以及“自杀”行为的预兆,可以帮助大家纠正对该类行为的误解,积极关注身边同学的心理健康问题。

“心理危机是一种可治疗的疾病,它很痛苦,但是一定会过去”。刘一辉老师对班团干部以及寝室长提出以下四点要求:在平时生活中,与同学建立良好关系,方便及时获得信息;在发现同学状态不佳时,提供关心与支持;在超出自己能力范围时,向辅导员或专业心理教师寻求专业帮助;发现同学存在危险并且本人拒绝求助时,及时上报辅导员老师。她从自己的经验出发,为同学传授倾听的技巧,鼓励学生干部善于用“在乎”和“爱”帮助其他同学走出难关。

讲座结束后王文老师点评时强调学生干部与宿舍长要提高对身边同学心理危机的警惕,加强责任意识,合理利用学校心理咨询平台,从自己做起,预防心理危机。

与会人员积极响应,纷纷表示本次心理培训对自己日后的工作具有积极地指向性作用,深刻认识到了作为班级干部与宿舍长的责任与义务,承诺在日后的工作中必定积极践行本次讲座精神,为同学服务,让老师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