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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学院研究生第三党支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习经历分享与问题交流”主题党日活动

  • 来源:经济法学院
  • 发布者:经济法学院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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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史学习教育精神,把党史学习教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以学习促实践、以实践求落实,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2021年6月3日晚,经济法学院研究生第三党支部在雁塔校区经济法学院资料室举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习经历分享与问题交流”主题党日活动。会议由组织靳鹏辉主持,支部全体党员、发展对象和积极分子共30余人与会。

活动伊始,靳鹏辉向大家介绍本次活动的目的及意义。活动结合本年级本学期的实训任务,旨在帮助解决同学们在实训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互相汲取经验,进而加强支部凝聚力和向心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实习经历分享环节,党员代表李录朋分享了其在西安中院知识产权法庭的实习经历,介绍了知识产权法庭的概况、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特点、法官的审判思维以及案件中证据保全的方式,特别对可信时间戳证据保全的特点、法律效力问题等进行了详细的分析。

随后,发展对象代表周玲玲分享了在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铁运输分院的实习经历,向大家讲述其在参与“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系列宣传活动的所学所想。作为法学实习生,要在实践过程中深刻把握民法典蕴含的法治精神、法治思维,深度更新司法理念,养成法治自觉,将民法典的新精神、新规定贯穿、运用到实际的案件办理。

紧接着,发展对象代表苏悦分享了在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参与非诉实习的经历与经验,表示求职是双向的选择,亲身体验、客观分析自己与职业的匹配度是最为关键的。作为实习生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要有细致耐心的工作风格、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学习能力、较高的抗压水平,以及要学会对检索工具和检索方法的熟练运用。

问题讨论环节,大家就实习期间产生或遇到的一些疑惑和问题进行了充分的交流。主要提出了“如何将所学理论知识转化为实际的工作能力”、“实习期间应当以什么样的角色和心态对待工作”以及“如何看待裁定驳回和判决驳回的区别”等问题。

马阳阳认为在实践过程中同样需要注重积累理论知识,张一帆认为实习中要学会角色的转变,不仅要以学生的角色多看多学,也应该带入合格工作者的角色参与工作才能有更多收获。刘涛以自己参与非诉业务的实习经历为例,提到实习过程中多实践,才能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对于裁定驳回和判决驳回的区别,同学们以“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为出发点进行了积极的探讨。此外,对于如何规划未来就业等问题也进行了深入的交流。

本次主题党日活动,为同学们分享实习经验、讨论实训中遇到问题提供了良好的机会,加强了支部成员间的联系与交流,有助于提高同学们自身观察社会、发现问题、思考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成员们纷纷表示,通过互相交流实习经历和经验收获良多,也给自己接下来的学习和工作带来了许多启发。今后要进一步提升自己的实践能力,利用自己所学更好地为人民服务,进一步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